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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为什么要禁止毒鼠强?


 来源:金卫士  点击:
     农业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日前作出措词严厉的明确要求:今后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储存和使用、持有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。
     为什么国家要对一种鼠药大动干戈?存在着这样一种强力毒鼠剂以灭鼠患 不是很好吗? 如果对毒鼠强的来龙去脉不了解,有以上的看法并不奇怪。 2003年7月2日,广东湛江发生3名儿童误食毒鼠强中毒事故,2名儿童死于非命。以上事件仅是毒鼠强斑斑劣迹中的一例。 它的累累“毒史”中记载着,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统计,在2000年全国上报的中毒事故中,由农药包括鼠药引起的占57.84%,其中鼠药为28.62%,我国杀虫药每年需消耗30万吨至40万吨,而鼠药的用量,只有几百吨,只占农药的几万以至几十万分之一。如此意义上的“以少胜多”,可见,强毒急性鼠药已成为我国引起中毒的首要因素。 2004年以来的消息也不乐观。上半年,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共导致106人死亡,其中的52人屈死在以毒鼠强为“首犯”的剧毒鼠药手下。 鼠药是有用又可能造成危害的特殊产品。早在1984年,14个部委就下通知规范鼠药问题,之后历年的相关通知文件用词愈发严厉,近两年,禁用毒鼠强等字眼已颇为多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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